【国家电网报】从“58亿吨标准煤”看能源安全保障硬实力

2026-04-13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在安全保障类指标中,提出2030年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人民生活品质提高都离不开坚强有力的能源保障。能源强国建设进程中,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新型能源体系的构建将进一步筑牢我国能源安全基底,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58亿吨标准煤指标设定体现能源强国建设要求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指国内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等一次能源的综合生产能力,是反映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指标。“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将这一约束性指标列入五年规划主要指标。


  “十四五”时期,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逐年提升,能源自给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是“十四五”时期能源保供成效最好的一年,我国原煤生产保持稳定,油、气产量双创历史新高,一次能源生产总量首次突破50亿吨大关,达到51.3亿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超过六成,能源安全保障有力有效。


  着眼未来5年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这既是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必然结果,也是应对全球格局深刻调整、全面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内在要求。”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副院长杨雷表示,能源强国是指在能源发展质量、产业促进能力、资源保障程度、科技创新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等方面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能够以高效、安全、绿色、可持续的能源体系支撑国家现代化建设。


  从能源供应保障的角度来看,2030年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的指标设定符合能源强国建设需要。“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从国际看,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地缘冲突易发多发;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全社会用能需求持续攀升,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


  能源发展既涉及国家能源安全保障,也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为防范能源领域冲击、有力保障国内发展,我国的能源体系必须提升自身发展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面向“十五五”,锚定能源强国建设目标,58亿吨标准煤指标的提出综合考虑了国内外形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绿色转型进程等多重因素。


  “我国一次能源资源禀赋呈现富煤、贫油、少气的特点。面对国内外形势深刻复杂的变化,58亿吨标准煤指标的设定既充分考虑了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用能需求,又能将能源自给率稳定在合理水平,体现出我国进一步保障能源安全、端稳端牢能源饭碗的信心与决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副主任刘志强说。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关乎保供和转型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重在“综合”。58亿吨标准煤涵盖了煤炭兜底保障、中长期油气增储上产、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等多方面内容。业内专家认为,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不仅反映了量的增长,更体现出对发展和安全、保供和转型的统筹考虑。


  聚焦强化能源资源供应保障,“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2025年,我国原煤产量达48.5亿吨,原油产量约2.16亿吨,天然气产量突破2600亿立方米。未来5年,我国仍需坚持油气核心需求自主保障,确保原油年产量稳定在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稳步增长。


  具体来看,“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实施中长期油气增储上产战略行动”“提升国家石油储备规模”“增强天然气储备调节保障能力”等作出部署。杨雷认为,夯实能源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强化化石能源的兜底和战略储备作用,推进多元化供应和储备能力建设,提升能源体系抗风险能力。


  “双碳”背景下,非化石能源的发展对于提升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同样重要。“十四五”时期,我国建成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升。“十五五”时期是能源转型的攻坚期、实现碳达峰的收官期,我国积极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未来5年,水、风、光等非化石能源将承担起更多能源生产任务,在58亿吨标准煤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这正是‘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的重要原因。”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表示,我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明确203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要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为新能源产业中长期发展注入了更多确定性。“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将有力推动我国在2030年实现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58亿吨标准煤指标,这也是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应有之义。”秦海岩说。


  “传统能源安全往往关注能源供给‘够不够’,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还注重解决能源系统‘稳不稳’‘绿不绿’等问题。”刘志强表示,“十五五”时期,应更好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转型目标,一方面要以更大力度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另一方面要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完善煤炭储备体系,增强天然气储备调节保障能力,确保极端情况下的能源可靠供应。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助力58亿吨标准煤指标落地


  当前,我国已建成全球门类最全、规模最大的能源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和保供稳价机制,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未来5年,如何进一步提升能源综合生产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十五五”规划纲要作出“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等部署。


  在“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的6方面109项重大工程项目中,重大水电及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沙戈荒”等新能源基地、海上风电基地、沿海核电等7项被列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重大工程项目,油气勘探开发和储备、煤制油气基地等则被列为重点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重大工程项目。能源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上新”,将进一步提升我国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助力58亿吨标准煤指标落地。


  以风能的开发利用为例,2025年年底,我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6.4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5.9亿千瓦,海上风电0.47亿千瓦。“十五五”规划纲要在明确“沙戈荒”等新能源基地建设任务的同时,也对海上风电发展作出部署,提出“在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海域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规范有序推进深远海风电开发,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规模达到1亿千瓦以上”。


  “推动海上风电走向‘深蓝’,一方面要强化顶层设计,加快完善深远海风电发展政策体系;另一方面还需持续加强前沿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推动建设一批深远海风电示范项目,以及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制氢、能源岛等融合发展示范性项目。”秦海岩说。


  “十五五”时期,我国将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快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背景下,非化石能源特别是新能源将在未来5年保持迅猛发展势头。考虑电力系统安全、新能源电量消纳等诸多因素,58亿吨标准煤指标的实现不仅要增强能源生产能力,更需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确保新能源送得出、用得好。


  “优化全国电力流向和跨区域通道布局”“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完善城乡配电网”……“十五五”规划纲要对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作出一系列部署。这些举措的落地实施将为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绿色转型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设施支撑。


  “要坚持系统思维,先立后破、多管齐下。”刘志强认为,“十五五”时期,应确保支撑性电源按期建设投产,通过配建储能、构网改造等手段提高新能源参与系统平衡的能力,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同时,也要坚持源网荷储全环节同向发力,加快建设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更好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刘志强说。


  58亿吨标准煤,既是“十五五”时期能源安全保障的硬支撑,又是“双碳”背景下绿色转型发展的推动力。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以更加可靠、更加绿色的能源供给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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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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