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应系列指数(CNESI)情况

2025-01-24

  在“双碳”目标指引下,我国积极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全面反映“十四五”以来各年度电源绿色转型发展、行业电力消费情况,更好地服务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运行监测,以及能源电力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电力运行态势的了解,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2024年7月编制发布月度全国电力消费系列指数、电力供应系列指数的基础上,2025年1月首次编制发布年度全国电力消费系列指数、电力供应系列指数。通过该系列指数,可以量化电力消费、供应系列指标自基期(以2020年为基期)以来的累计变化情况,直观显现指标变化趋势,提高对电力消费和供应大势的整体把握。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应系列指数(CNESI)情况如下:


  2024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为157.6,比2020年基期(以2020年基期为100)增长了57.6%,年均增长12.1%,同比增长16.7%。其中,新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为223.6,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123.6%,年均增长22.3%,同比增长24.1%。在“双碳”目标引领下,非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快速增长,我国电力供应绿色低碳转型成效凸显。其中:


  2024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指数为198.0,“十四五”以来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了98.0%,年均增长18.6%,同比增长23.8%;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指数为130.1,“十四五”以来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累计增长了30.1%(比重从2020年底的44.8%提高至2024年底的58.2%)。其中,2024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指数为257.4,“十四五”以来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了157.4%,年均增长26.7%,同比增长32.6%;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指数为169.2,“十四五”以来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累计增长了69.2%(比重从2020年底的25.7%提高至2024年底的43.4%)。


  2024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规模指数为151.6,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51.6%,年均增长11.0%,同比增长15.4%;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指数为116.6,比2020年基期比重增长了16.6%(比重从2020年的33.9%提升至2024年的39.5%)。其中,2024年新能源发电量规模指数为237.5,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137.5%,年均增长24.1%,同比增长22.5%;新能源发电量比重指数为182.6,比2020年基期比重增长了82.6%(比重从2020年的11.3%提升至2024年的20.6%)。


  2024年,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为105.9,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5.9%,年均增长1.4%,同比与上年持平。其中:


  2024年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指数为115.0,“十四五”以来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了15.0%,年均增长3.6%,同比增长3.8%。2024年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指数为75.6,“十四五”以来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累计下降了24.4%(比重从2020年底的55.2%降至2024年底的41.8%),随着新能源装机的快速增长,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持续下降。


  2024年化石能源发电量规模指数为119.0,比2020年基期增长19.0%,年均增长4.4%,同比增长1.7%。2024年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指数为91.5,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与基期相比累计下降8.5%(比重从2020年的66.1%降至2024年的60.5%)。


年度全国电力供应系列指数(CNESI)表一

 

年度全国电力供应系列指数(CNESI)图一


年度全国电力供应系列指数(CNESI)表二


年度全国电力供应系列指数(CNESI)图二

 

附注


  一、全国电力供应系列指数所包含的指标


  全国电力供应系列指数英文简称为CNESI(China National Electricity Supply Index)。全国电力供应系列指数所包含的指标有:非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下面包含新能源发电综合指数。每个发电综合指数选取的指标均包括发电装机规模及比重、发电量规模及比重四个指标。以这四个指标为基础,各赋予一定的权重(产能、产量、结构三个维度按均等权重考虑,即装机规模、发电量规模权重均为三分之一,装机比重、发电量比重权重分别为六分之一,合计三分之一),采用指数加权法合成出发电综合指数(非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下面的新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也是根据新能源发电产能、产量、结构三个维度采用指数加权法合成)。通过电力供应系列指数可以反映自固定基期以来的非化石能源(包括新能源)/化石能源发电产能及产量增长趋势、结构变化趋势的综合情况。所涉及的指标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行业统计数据。


  二、年度指数周期、基期


  年度系列指数以年度为周期进行编制,选择将2020年作为固定基期(以各指标的2020年基期为100),以反映相关指标自“十四五”以来的累计变化情况。对于发电装机规模等反映截止到某一时点为止的能力指标,选择固定基期当年年底这一时点值作为基期。对于发电量等反映某一时间段的指标,选择固定基期当年数据为基期。考虑到部分统计指标在统计当年值时,对上年值进行了同步修正,因此,在计算每一期年度指数时,也同步更新上年统计值及上一期指数。


  三、指数计算


  首先对各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处理(以各项指标当期值除以基期值)。对于综合指数,使用指数加权法计算综合指数进行综合评价。指数加权法基本公式为:综合指数S =ΣPi * Wi。其中,Pi是第i个分指标经过标准化处理后得到的测评值,Wi为第i个分指标的权重值,该值乘以相应的权重Wi可得到一个分指标的分值,分别计算出各项分指标的分值后再进行加总得到各综合指数。


  四、相关指标注释


  1.非化石能源发电类型包括水电、核电、并网风电、并网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新能源发电类型包括并网风电、并网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


  2.化石能源发电类型包括火电中除生物质发电以外的其他火电类型,主要包括煤电、气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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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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