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羊曲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鉴定书》通过审查 规划总院主持审查会

2024-07-17

受青海省能源局委托,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及要求,2024年7月15日,规划总院作为验收主持单位,在西宁组织召开了黄河羊曲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会议。规划总院常作维副总工担任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

根据工程蓄水验收工作安排,规划总院组织验收专家组于2024年5月28日~31日开展了羊曲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专家组现场检查及技术预验收工作。专家组检查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工程建设、设计、安全监测等单位的汇报,并就工程建设形象面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下闸蓄水方案及防洪度汛、蓄水应急预案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在查阅验收资料的基础上,对工程蓄水条件进行初步评审,形成了工程蓄水验收专家组现场检查及技术预验收意见。会后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对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对验收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2024年7月13日至14日,验收专家组对工程蓄水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提出了验收专家组意见。

验收委员会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在西宁召开。会议分别听取了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建设和设计情况的汇报,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工程蓄水阶段质量监督结论意见、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结论意见、青海省移民安置局分别关于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主要结论、验收专家组组长关于验收专家组意见的介绍。与会委员和代表就工程蓄水验收条件进行了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协调,提出了处理意见。经会议审议,形成了《青海黄河羊曲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认为,结合黄河上游中短期水情预报,通过上游玛尔挡水电站控泄和班多水电站水库调蓄,羊曲水电站工程具备2024年汛期实施导流洞下闸蓄水条件。同意羊曲水电站2024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择机实施导流洞下闸蓄水。随后常作维主任委员宣布羊曲水电站通过工程蓄水验收。

羊曲水电站于2010年6月前期工程开工;2012年5月导流洞工程开工,2015年12月具备过流条件。2016年10月~2021年12月,工程处于停工状态。2021年12月26日项目正式复工,2021年12月底主河床截流,2022年9月镶嵌混凝土重力坝开始浇筑,2022年11月面板堆石坝开始填筑,2023年12月完成大坝堆石填筑和溢洪道主体施工,2024年4月上旬大坝混凝土面板开始浇筑。计划2024年7月下旬择机下闸蓄水,2024年10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 


抽蓄鉴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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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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