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中电联合规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风险防控水平,10月31日,中电联开展“社团组织举办经济实体与公司法修订草案重点问题解析”专题培训。中电联法律顾问,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丁琛律师作专题讲座。中电联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党委委员、专职副理事长于崇德、安洪光,党委委员、秘书长郝英杰参加培训。
丁琛律师对《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关于社会组织举办经济实体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深入讲解,详细阐述“公司法”最新修订草案重点问题及相关风险点,并对风险防控提出了指导建议。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层次清晰、观点鲜明、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为中电联开展合规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本次培训采取“现场+线上”的方式进行,中电联本部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分支机构等相关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苏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