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运新能源汽车不按危险货物管理 促进降低新能源商品汽车物流成本

2023-02-03

  南网报讯 1月30日,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作用和铁路运输绿色低碳优势,积极鼓励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业务,不断提升铁路运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保障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降低新能源商品汽车物流成本、助力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意见》明确,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不按危险货物管理。同时,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托运新能源商品汽车时,托运人应提供新能源商品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口新能源商品汽车不受此限制)。

  同时,《意见》还明确了电池荷电状态保持在合理区间、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油箱处于正常状态、托运新能源商品汽车时不应夹带备用电池和其他电池等安全措施,确保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安全畅通。其中,动力电池荷电状态不得超过65%;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油箱孔盖处于关闭状态,无泄漏、渗漏问题,铁路运输过程中不得加注、抽取油料。

  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管司司长解读《意见》表示,强化铁路运输安全监管。针对谎报品名和违规运输等铁路货运安全惯性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新能源汽车铁路运输把好安全之舵;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对《意见》和相关标准等加大培训宣贯力度,使铁路运输相关人员清楚掌握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政策,熟悉受理承运流程,为运输畅通办理渠道。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铁路运输企业及时总结新能源汽车铁路运输经验,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为新能源汽车铁路运输筑牢法规保障。

  南网报记者 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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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南方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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