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北京院主编的《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通过审查。华东院、中南院、长江三峡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和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了《规范》的编制工作。
《规范》主要包括六个部分:总则、术语、国民经济评价、财务评价、不确定分析与风险分析和综合评价。《规范》为抽水蓄能经济评价研究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其内容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具有先进性。同时,体现了北京院在国内抽水蓄能行业的领先地位,为积极推动抽水蓄能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规划分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规范》送审稿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北京院、华东院、西北院、中南院、成都院、贵阳院、昆明院等单位的标委员和特邀专家。
会议听取了北京院关于《规范》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对本导则逐章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审查认为,编制组提交审查的技术文件齐全,编制依据充分,格式规范,逻辑严谨,结构清晰,规定明确,与国内相关标准协调,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 号)规定。《规范》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而形成,反映了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的具体要求,体现了当前抽水蓄能电站经济评价的先进理念,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