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要求,西北能源监管局从今年8月起,对存在管理人员违规兼任问题的492家发电企业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有力规范辖区发电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秩序,切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工作任务。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统一部署、同步开展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区)专项清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日推进、周复盘,清理一个、销号一个,有力稳妥推进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服务,认真做好宣贯指导。结合辖区发电企业存在问题具体情况,制定四类负责人兼职情况总结表,组织开展政策宣贯,切实强化工作指导,凝聚形成各方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清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清理事项。在专项清理工作中,加强横向联动、提升纵向联系,紧盯跨区、跨省、跨企等难点、重点清理事项,针对性提出“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控、人员统筹和规范管理,避免一刀切、简单化,防止清理事项出现反弹回潮。 四是加强沟通,提升清理工作质效。深化资质信用双周工作例会机制运行,加强相关处办集体协商共议,推动专项清理工作同频共振。赴华北能源监管局、东北能源监管局开展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建设调研,学习借鉴专项清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转化建立清理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为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夯实基础。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不断巩固提升专项清理工作成效,持续加强持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以高效能监管保障良好电力市场环境,助力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 |